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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县域率先突破 21县将享部分市级权限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00:00    作者:    点击:[]

山东省政府确定在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鼓励支持试点县率先突破,以引领带动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山东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方案》近日由省政府公布,从2014年至2016年,试点县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综合实力上走在全省前列。

本次试点确定了城乡统筹、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园区经济、镇域经济、民营经济等6 项任务。由21个试点县分别从6项试点任务中突出一项作为核心任务,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山东省政府给予21个试点县一系列优惠鼓励政策。赋予试点县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鲁政发〔2013〕15号)中明确的所有下放到市级的权限,除特殊规定外,可由所在市直接下放试点县。省政府还将从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每个试点县不少于2000万元,定向用于试点县建设。

2016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县的总体目标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效益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走到全省前列。

对这一目标,方案还细化了具体指标: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90%以上的县除外);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

根据要求,试点期限为2014-2016年,实现“面上推开、点上突破、融合互动”的良性发展。2014年,试点工作要全面启动,2015年初步见到成效,到2016年,试点任务全面完成,相关领域发展成效显著,引领带动作用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发布日期:2014-06-11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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